浙江一男子婚礼前发现新娘出轨,离婚时新郎获赔5万元(2)

2021-12-16 13:25     潇湘晨报

本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责任法上的损害赔偿可以说是同宗同源,但又不能完全等同,不同之处在于离婚损害赔偿只是损害赔偿这一大概念的一小部分,不仅制度功能、基础等存在差别,还受到严格的条件限制:

1、主体上,离婚损害赔偿只适用于因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夫妻双方,并且要求其中主张的一方不存在过错。

2、条件上,离婚损害赔偿要求必须有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而导致离婚的前提条件,虽存在过错,但过错不属于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没有导致离婚这一结果的,也不能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除此之外,还必须满足:

1、过错方的损害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

2、过错方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虽然离婚损害赔偿受到严格的条件限制,但法官可以根据已查明的情况结合常情常理常识,依法确定过错方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对赔偿数额进行自由裁量。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希望所有婚姻当事人能树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的婚姻观、家庭观,勿将婚姻当作儿戏,在家庭生活中,切实履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如何减少离婚对孩子的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