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不得强制农民工重新办工资卡

2021-12-13 11:42     光明网

《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近日出台实施。《实施细则》共分七章39条。《实施细则》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农民工重新办理工资卡。农民工使用他行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他行银行卡的,免除跨行代发工资手续费率。

《实施细则》明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包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其他类型银行结算账户不得用于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实施细则》规定,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总包单位应当在专用账户开立后的30日内将专用账户相关信息上传至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陇明公”平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由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督促上传。总包单位可在符合项目所在地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在同一地级市(含所辖县市区)有2个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时,总包单位可在已有专用账户下对项目进行分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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