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后,清政府所欠的一屁股债最后怎么样了?是还清了吗?

2025-11-27 12:42  360kuai

自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就陆续被迫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在这些条约中,除了割让土地和主权外,另一个大头就是赔款。不过在早期列强的主要目标还是在打开中国国门上,对于赔款要求不大,清政府勒紧裤腰带大多还清了。

但是甲午战争时,日本有意借此机会大赚一票,于是喊出了两亿两白银的天价赔款(后来加上赎辽费3000万两和其他费用,总计支付了23150万两白银)。当时清政府一年财政总收入不过8000万两左右,再扣除基本开支,结余不过百来万两,这么一笔巨款自然是拿不出来,最后只能向英法俄等国借了总计3290万英镑的外债。

这笔外债可比之前的赔款大得多,光利息就是一笔巨款,搞得清政府财政一下子陷入了困境,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勉励维持。然而祸不单行,没多久庚子事变清政府再次赔付了4.5亿两白银。清政府只能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担保,约定分39年还清,算上利息,共计要还9.8亿两。

列强就通过这种方式控制了中国的海关。而海关收来的税收优先用于赔偿列强,剩余部分才能交给清政府。在当时这笔钱有个专有名词,叫关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