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被迫出嫁家人收25万彩礼,调解就算完事?(2)

2021-12-08 17:18     搜狐

而侵犯她们个人权益、一手扼断她们人生可能性的父母,却很少受到法律惩罚。此前广东茂名17岁女孩小慧被逼嫁人,也是经当地民政、妇联、公安多方调解,迫于社会舆论压力,小慧父母才同意解除“婚约”、退回彩礼。虽然调解也是相关部门积极履责的体现,也阻止了荒唐的婚姻,但在旁人看来,如果不能让愚昧、不负责任的父母长长记性,不能让他们为此付出实质性的代价,很难打消其“卖女儿”的念头。这次是14岁女孩及时报警,逃脱了虎口。下次呢,她还有这样的机会吗?

当然,执法部门也自有难处。法律明确禁止早婚,但对此缺乏相应的惩处措施,在现实中无法进行有效约束。此前,有人大代表呼吁,要对早婚早育现象进行地方性立法,对违法的父母施以适当惩戒。一些地方有了相关尝试,2019年底,贵州省黔东南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规定,依法惩治早婚早育、抢婚、不送子女入学等违法行为,涉及早婚早育、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辍学等相关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众希望,国家法律同民间礼俗竞争时,不要居于下风。早婚问题,不同于其他的陋习,它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不能当成简单的家事纠纷来处理,法律该亮剑时须亮剑。但对于地方治理而言,动辄以法律力量介入民俗事务,用强制手段扭转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对普遍不知法、不守法的父母进行惩罚,可能会遭遇民意的强烈反弹,引发社会矛盾。所以他们不得不兼顾乡土人情,更愿意以和风细雨的方式,引导当地民众改变落后习俗。

少数偏远地区早婚现象盛行,一是传统观念使然,认为女性的天职就是嫁人生子,年龄越小选择空间越大,年龄大了不出嫁,就会被指指点点。很多花季少女,即便没有家人逼迫,也会把嫁人视为唯一的出路,早早地服从命运的安排。二则是贫困使然。这些地方往往盛行“读书无用论”,女孩读书就更不用说了——早点嫁人,不仅减轻家里负担,还能拿一笔彩礼钱。

可见,要破解早婚的顽疾,在加大普法之余,根本上是要拓宽当地女性的选择,保障女孩读书的权利,并有机会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用她们走出去的经历向当地人证明,知识就是金钱,女孩读书比嫁人更风光。那些没有意愿接受教育深造的女孩,也能通过职业培训掌握一技之长,从而有底气拒绝父母的安排,对抗陋俗和偏见。这是这些地区一直在做的事情。

可是,观念的改变非一日之功,而花季少女的人生经不起耽搁。眼看着十几岁的孩子被迫荒废学业,早早进入婚姻,背上沉重的家庭负担,法律若像只没牙的老虎,处处被动甚至无动于衷,不仅旁人看不过去,也会让违法者无所顾忌。动辄使用强力手段、以雷霆万均之势推进固然不可取,但惩戒措施的彻底缺位,也会拖慢移风易俗工作的进程,危及未成年人的利益。还是那句话,无论何时何地,法律都要为未成年人撑腰,落后习俗不应成为违法父母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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