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办结后,李少华在接受《人民法院报》采访时说:“查办陈兴銮案,显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不管什么人,不管职务有多高,功劳有多大,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查处,决不手软。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腐败分子,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制裁。”
如今,李少华自己成了反面教材。
李少华简历
李少华,女,汉族,1954年7月生,江苏邳州人,本科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等职。
1997年5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1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2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6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厅级检察员;
2009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2013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13年3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7年2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年2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