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校长自称牺牲品:执行上级政策获刑

2021-12-08 10:19     观象台

 

被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纪委、监委“双开”前,张玉明是当地一名正科级干部,虽然级别不高,可在河北这个小县城里,他已经属于佼佼者了。不过,这个做过乡镇党委书记、乡长、局长、校长的中年男人,目前正四处为自己“喊冤”。

张玉明介绍,自己曾被判了两个罪名,一个是“滥用职权”,一个是“挪用公款”。在看守所待了将近一年半时,鸡泽县人民法院(简称鸡泽法院)判处其一年半刑期。因此,领到判决书后不久,他便回家了。

成为刑满释放人员后,张玉明选择上诉,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邯郸中院)将案件发回鸡泽法院重审。后来,他此前被判决的两个罪名中,获刑六个月的“挪用公款罪”未予认定,“滥用职权罪”保留了下来。

他心有不甘,认为自己是因执行上级政策才导致这个结果的:“这是顶层设计的问题,为什么要让我做职业教育改革的牺牲品?”

案发前,张玉明是广平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简称广平职教中心)常务副校长,校长一直由县长兼任。

彼时,张玉明根据河北省有关职业教育改革文件的活动要求,招收了几批农民学员,学校不仅为他们注册了全日制学籍,还帮他们申请了助学金与免学费资金。

但在活动结束3年多后,司法机关称,这些农民学员不具备补助资格,张玉明是违规上报学员,并据此构成“滥用职权罪”。

张玉明不服,再次上诉。在此后两年多时间里,两级法院先后又作出了2份判决和3份裁定,可始终未能为他洗脱罪名。

眼下,55岁的张玉明正准备去省里申请再审。

邯郸一前校长自称执行上级政策却获刑,不甘当“牺牲品”两次申请国家赔偿

原邯郸广平县职教中心常务副校长张玉明。摄影:樊夫

省里下文件要求招农民学员,活动伊始就面临争议

张玉明是从2008年起担任广平职教中心常务副校长的,此前他曾历任县宗教局长、外贸局长,更早时是东张孟乡的党委书记、乡长。

当上校长第二年,教育部给河北省下达了42万人的中职招生任务。彼时,该省初中毕业人数已是连年下降,除了升入高中的同学外,其他很少有人愿意去念中职。

教育部的任务,给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县级职教中心的河北省造成了很大压力。

2009年7月7日,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河北省教育厅,共同印发了一份名为《关于推进“送教下乡”加快培育农村实用人才的意见》(简称“送教下乡”)的通知。

邯郸一前校长自称执行上级政策却获刑,不甘当“牺牲品”两次申请国家赔偿

2009年时,河北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送教下乡”通知。摄影:樊夫

依据要求,“送教下乡”招生对象为初、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专业户、复转军人和返乡农民工,培养形式是“工学交替”,采取“农闲时间集中上课,农忙时间兼顾学习和工作”。

该活动的中职层次培训由各地中职院校承担,成绩合格者,还可领到中职毕业证。通俗而言,这个活动就是招收农民学员,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全省的招生压力。

“送教下乡”还明确指出:“学员采取自愿报名,学校统一录取,施行注册入学,享受全日制中职学生待遇”。这个待遇,便是助学金与免学费,该笔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60%,地方解决剩余部分。

而实际上,教育部早就规定,只有“全日制”的涉农专业学生才能享受补助和免费政策,而“送教下乡”是“工学交替”,与教育部要求还是有区别的。

但这并未影响“送教下乡”迅速在河北全省铺开,邯郸市与广平县职能部门,也都下文件要求狠抓落实,并称:“此项工程是农村职业教育的一个变革。”

邯郸一前校长自称执行上级政策却获刑,不甘当“牺牲品”两次申请国家赔偿

2011年8月,广平职教中心校长会议决定,“送教下乡”必须是全日制。摄影:樊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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