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书记耍小聪明:一套房母亲领拆迁款妻子又领一次(2)

2021-11-30 04:24     每日经济新闻

于是,初核组工作人员找陈国海的妻子何某某求证,对方的回答和陈国海几乎如出一辙。

“发现多领了为什么没有及时退还?”初核组工作人员继续问陈国海。

“当时因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这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不要白不要。万一被发现了,退了就是。”陈国海辩解道,“我确实也是这样做的,退得干干净,绝对没有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故意。”

如果真如陈国海所说,他重复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行为就仅构成违纪。但在整个初核过程中,陈国海对某些细节的回忆都不很清楚,所说的理由也都比较牵强,这引起了初核组的怀疑。经反复分析研究,初核组认为陈国海撒谎的可能性极大,但没有确凿证据,于是先以涉嫌违纪对其进行立案审查。

转折出现在提请审理后,审理人员在查阅相关证据资料时发现,在陈国海妻子何某某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所附房屋相关资料中,发现一份社区为何某某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证明显示,该套房屋为何某某与另一位村民陈某某共同出资修建,登记户主为何某某,陈国海作为社区党委书记、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在上面进行了审核签字,落款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而早在2018年6月19日,陈国海就作为户主之一,在该套房屋的拆迁协议及相关材料上签了字,登记户主为其母亲杨某某。如此,陈国海一套房屋就被丈量、登记了两次,共领取拆迁补偿款及相关费用22万余元。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陈国海只得放弃抵赖,承认自己虚构事实重复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违法行为。

“都是贪心惹的祸!我看到棚户区改造工作量大,情况又很复杂,认为‘耍个小聪明’就能蒙混过关。没想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陈国海悔不当初。

2021年5月8日,陈国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8月9日,陈国海被大足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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