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潼关肉夹馍虚打假真敛财,集体商标不是垄断商标

2021-11-26 15:46     搜狐

“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标维权风波还未完全平息,潼关肉夹馍协会再将“商标保护还是商标垄断”的话题顶上风口浪尖。

近日,潼关肉夹馍协会在全国铺开涉及数百商户的批量商标侵权之诉,对使用“潼关”二字的数百肉夹馍商户进行索赔,并让缴纳近十万元以继续使用商标。有店主无奈表示,“这家店我用来赔给他,我也拿不出九万八啊!”多数商户质疑潼关肉夹馍协会打着“维权”的幌子肆意“敛财”。

潼关肉夹馍传统手工技艺为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潼关肉夹馍”更是富有中华文化内涵的一张地方名片,规范其商标使用,维护和发展其品牌形象,严控滥用行为,严追侵权责任,是依法营造温良有序的文明商业环境的应有之义。

但是“潼关肉夹馍”不同于普通商标,作为“地理标志商标”,属于集体商标,带有社会公益属性。集体商标特定区(领)域内的集体成员只要按照相应的使用规则就可以便宜使用,这是集体商标服务于特定集体公共利益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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