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30元就能假死,死亡证明、病危通知都能代开?律师:涉嫌违法(2)

2021-11-24 09:12     济南时报

记者注意到,三名商家提供的死亡证明模板图各不相同,有的仅标注了患者姓名、年龄、住院号、死因及死亡时间,有的则十分全面,包括身份编号、实际年龄、具体死亡地点(医院病房、急诊室、赴医院途中)、死亡诱发病因、疾病最高诊断依据等....

病危通知书也能开商家坦言:维权时可增加“筹码”

在攀谈中,一名商家表示,自家的死亡证明可代开医院或派出所的,派出所的死亡证明价格相对较高。随即又表示,需知晓死亡证明用途,如若将死亡证明用于走法律途径的刑事纠纷,则不予开具,“那个风险太大,你也危险我也危险,医院的死亡证明我这边能开,也好开。”

随后该商家又表示,如若人并没有去世,需要打官司或维权,可以开具医院相应的病危通知书。“你拿去一样加高你的筹码,真正死亡的话赔的还没那么多,病危通知书赔偿的更多。”针对新黄河记者提出的是否靠谱、医院是否会核实一事,对方表示“人躺在床上也是病危啊,如果你开死亡的那就不实际了,毕竟人没真死。病危通知书就已经很严重了,拿去肯定能增加筹码。我这边也能开伤情鉴定,可以给你开的严重一点。”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确有部分民事纠纷围绕着伤情鉴定造假展开,有部分诉讼者控诉称,伤者并未碰到某些部位,其伤情鉴定书却显示出了不同的结果。

医疗从业者:部分证明“一眼假”

上述商家提供的“假死”证明究竟是否靠谱?记者咨询了两名三甲医院工作人员,对方表示,部分死亡证明书上甚至没有注明死者的身份证号等信息,属于是“一眼假”。

检索发现,近年来因伪造死亡证明闹出的乌龙并非少数。2020年,江苏一男子就曾因行骗190万元被取保候审,妄图通过给自己办理假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来规避审判。最终该男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犯罪等行为罪加一等。

“正规的司法鉴定文书往往是出自司法鉴定中心,需要查看其资质。随意开具的伤情鉴定、死亡证明等,如若用于纠纷处理,法院也需要考察其真实性。”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袁倩律师表示,诸如男子为脱罪而办理虚假死亡证明的行为,性质十分恶劣,已属于犯罪行为。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此,红星新闻发布评论文章,质疑平台监管存在疏漏。文章提到,“一些店铺通过网络平台引流,然后通过微信进行洽谈和交易,这确实会给平台的监管带来一定难度。但是,如果充分利用大数据,是不难识别这些违法店铺的。记者都能通过关键词搜索等办法,找到这些造假店铺,如果掌握更多信息和数据的平台真要管,不可能管不了。”

文章表示,“对于类似伪造证明交易的监管,也不能只寄望于平台的自觉。作为相关监管部门,也有责任进行督促和监督,压实各平台的主体责任,对于放纵证明“灰产”的网络平台,不仅仅是自查纠正,而应依法作出处罚。如此,才能倒逼平台“守土有责”,尽最大努力掐断证明“灰产”的交易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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