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获拆迁补偿款,他自导自演了一出戏

2021-11-22 10:16     萧山法院

日前,萧山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高某因骗取拆迁补偿款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案情简介

2018年1月,杭州某公司负责人高某为骗取拆迁补偿,向富某临时租用外圆磨床等9台机器设备,放置于其经营的公司厂房内。

拆迁评估时,高某向评估人员谎称该批机器为公司持有使用,最终该9台设备被列入评估补偿范围,高某则非法获取设备搬迁补偿款163756元。

有关部门在调查相应事项过程中,发现了高某等人涉嫌骗取财产,具有诈骗嫌疑,后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案发后,高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其骗取拆迁补偿款的事实,并全额退赔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高某具有自首、认罪悔罪等情节,且已全额退赔赃款,综合考虑其认罪态度和犯罪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