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李自成已经对明朝彻底失望,决定加入农民军,即便他的上司被朝廷招安,他也坚持待在起义军阵营。崇祯六年(1633年),李自成前往山西投奔舅父高迎祥,并且在数年之后成为了这支起义军的最高领袖。崇祯十七年(1644年)一月,李自成迎来了自己人生中的高光时刻--开国称帝。李自成建国号"大顺"、改元"永昌"并以西安为都建立了自己的政权。称帝之后的李自成并没有安于现状,而是继续向大明的北京进军,并于两个月后兵临北京城下。

此时的李自成虽然有着皇帝的身份,但合法性并未得到认可,他本人也对自己的身份有所怀疑。小富即安的农民思想,让本可以一鼓作气拿下北京的他,选择坐下了和崇祯帝谈判,而他开出的条件只有3个:裂土封王、给军费、给特权。此时的李自成已经实际控制了以西安为中心的西北地区,他要的只是大明天子给他一个合法身份和名分。大军老远跑来北京一趟也不容易,这笔100万两的"差旅费"自然是要崇祯报销的。所以李自成的这两点诉求,还真不过分。

至于第三个条件"不奉诏与觐",换言之是李自成希望日后可以拥有一定的自主权。但是李自成也不白拿这些好处,他也表示愿意协助朝廷"剿辽藩",消灭关外的清朝政权。毫无疑问,相比于破城亡国,这三个看似过分的条件对穷途末路的崇祯帝来说,绝对是一笔划算的买卖。不仅可以让李自成退兵,说不定还能让他与清朝两败俱伤,而他所需要给出的只不过是一个异姓藩王之位和100万两真金白银。然而就是这么一笔划算的买卖,崇祯帝却选择了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