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手机号引发纠纷!100多万元被“操作”没了,老汉怒告银行(2)

2021-11-15 10:09     河南商报

银行表示,邢阿伯钯金交易账户被强行平仓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因户主未及时存入保证金造成的,是由于其持仓与市场价格走势相反造成的,属钯金价格市场变化的结果,与银行是否对其进行强制平仓没有直接关系,故邢阿伯的投资损失不应归责于银行。

法院判决驳回诉请

法官审理认为:原告邢阿伯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开通新手机号码后有前往银行办理电子银行手机号码的变更。邢阿伯在使用新手机号码后,每次挂单交易时并未更改“接收消息手机号码”,依然默认是其旧手机号码。在使用新手机号码后,邢阿伯仍有多达45笔交易和61笔保证金出入的操作,证明邢阿伯的交易习惯并不依赖手机短信。

其次,手机银行仅为贵金属交易的渠道之一,并非唯一渠道,邢阿伯亦确认其通过银行手机App可以查看其保证金余额。

综上所述,邢阿伯主张银行未及时发送短信通知其追加保证金有过错,证据不足,邢阿伯因未及时追加保证金导致其钯金持仓被强行止损的交易风险应由其自行承担。

一审、二审均驳回原告邢阿伯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对于客户来说,使用手机银行进行投资贵金属交易方便快捷,但是在签署相关协议时应当仔细阅读有关手机号码绑定、接收提示短信消息的条款,在变更绑定的手机号码后,应当注意是否变更成功,若不成功应当及时咨询银行,避免因手机接收不到提示短信消息而增加交易风险。

对于银行来说,应当对客户有关手机银行交易的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提醒和说明,使客户充分了解变更绑定手机号码的操作流程及后果,免得因操作不当引起不必要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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