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日报》前社长张剑虹保释被拒,法官判词公布:仍有能力危害国家安全

2021-11-10 16:30     观察者网

(观察者网讯)壹传媒前行政总裁、《苹果日报》前社长张剑虹、前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执行总编辑林文宗等6人六人,连同集团的三间公司,早前被控违反国安法,还押至今超过四个月,其中张剑虹向高等法院申请的保释也于11月5日遭拒。

对此,法官今天(10日)上午公布该案判词指出,控方指张剑虹身为《壹传媒》高层有权授权、指导、监督他人撰写及发表涉嫌违法的文章及影片,虽然他已辞去香港《壹传媒》的所有职务,但仍是台湾《壹传媒》相关公司的董事,认为他仍有风险和能力,秘密地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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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张剑虹被押返苹果日报大楼 图丨星岛日报

据星岛网11月10日报道,法官李素兰在判词中提到,控方主要指控张剑虹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与黎智英、罗伟光、《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控方指,《苹果日报》在网上及报纸上发表的文章、网上免费英文版的文章,以及节目《与黎智英对话》,均是为了实施上述目的。同时,控方反对张剑虹的保释申请,并指张剑虹已与台湾的壹传媒子公司建立了紧密联系,他现在仍是台湾壹传媒相关公司的董事,有权进入台湾网站去访问任何网上新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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