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贪腐二千多万,积极退赃八千万获判从轻(2)

2021-11-10 15:35     澎湃新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祝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未掌握的贪污、受贿犯罪,系自首,可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祝某某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对其从轻处罚;祝某某有贪污犯罪同类前科、索贿情节,对其从重处罚;祝某某在侦查阶段即认罪认罚,可对其从宽处罚。

2021年9月29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祝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0万元;对祝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631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黑龙江交通系统多人被查,包括前后两任交通厅长

在祝某某此次被查之前,黑龙江交通系统已有多人被查。

2020年6月23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该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段钢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段钢文简历显示,其曾于2000年至2010年期间,历任鹤伊公路管理处政工、人劳科科长、管理处副处长、处长等职,与祝某某共事多年。

2020年9月18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于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据官方简历,于飞于2013年调任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副厅长。2014年12月,于飞任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任职5年半,至2020年6月转任黑龙江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1年10月12日,于飞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于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蜕变,毫无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骗组织;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恋物质享受,长期出入私人会所,大肆收受礼品礼金;经济上贪婪,既要当官,更要发财,与不法商人大搞权钱交易;生活上腐化,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澎湃新闻注意到,于飞的上一任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高学文也被查。

高学文生于2007年任黑龙江省交通厅副厅长,2013年出任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2013年于飞调任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时,时任厅长正是高学文,两人在一个班子中共事1年多。2014年10月,高学文落马。同年12月,于飞出任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2019年4月19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曾刊发《中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据巡视整改通报披露,当时巡视组指出,2014年10月,原厅党组副书记、厅长高学文重大腐败案件被查处,涉案48人,其中有6名处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通报还提到,“厅党组书记于飞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为全厅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了标杆”。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