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申请公开征地补偿信息被令收费15万,对话当事人:卖血卖肾都付不起(2)

2021-10-28 14:33     九派新闻

李寿国告诉九派新闻,此前,鲍山街道在上级部门催促下,曾向他公开过8户拆迁补偿材料。

但他认为公开范围远不及他要求的大,于是一纸诉状将鲍山街道诉至法院。

在判决书中,鲍山街道以涉及其他拆迁户隐私为由,认为李寿国的信息公开诉求超出了合理范围,因此仅愿公开8户。

“李寿国申请信息是为了获得补偿标准是否统一,提供部分信息公开足以实现其目的,要求知道每户的全部信息内容,明显超出其对比补偿标准的需要,因此属于数量明显超出合理范围。

“街道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记载了大量个人、家庭及财产信息,属于被拆迁人不愿意公开让他人知晓的隐私。向几百户分别征询是否愿意公开信息客观上难以实现。”

李寿国则向九派新闻表示,上述说法并不成立,“一方面我所申请的信息应该都是政府主动公开的内容,如果涉及隐私,那么街道办的上级部门也不会多次督促他们执行。”

“而且街道办公开了8户信息,那是否也意味着他们可以公开若干个8份,那么这600多份是不是都可以公开?”

“另外,如果涉及隐私,那么街道出具15万收费单,是否意味着我花十几万块钱就可以从街道办获取他人的隐私?”

10月27日,针对李寿国要求公开的信息是否超出合理范围及15万收费单问题,记者拨通了鲍山街道党工委一陈姓书记电话。

其称,正在协商处理此事,因为涉及一些法律专业问题,暂时无法给出具体解答,“我们讨论后会作出详细答复。”

【1】诉街道强拆赔偿,需街道公开征迁信息

九派新闻:你向街道申请公开什么信息?

李寿国:2020年3月24日,我向鲍山街道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我们村全体拆迁户的拆迁补偿协议及其他相关补偿明细情况。

九派新闻:为什么要申请公开这个信息?

李寿国:我所在的西粱王二村属于济南新东站工程项目征迁范围,2016年8月,因为当时在征迁补偿问题上,我不同意政府给我的方案,就遭到了鲍山街道办事处的强拆。

后来我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鲍山街道办强制拆除我的房子违法,我又继续申诉,打行政赔偿官司,希望申请国家赔偿。

19年底,法院判决结果出来,我对赔偿结果不是很满意,因为判赔给我的赔偿款比村里别家按照政策补偿的单价还低,每平米低了将近1200元,所以我就向山东高院提起再审,当时我是想证明二审判决的赔偿低于其他村民的政策补偿单价,于是我就向鲍山街道申请公开全村所有拆迁村民的赔偿信息,作为新证据提交法院。

李寿国:在我提交申请书后,大概过了十来天,也就是4月8日,鲍山街道办给了一个回复,意思是这些信息不属于政府公开范围,不予公开。

我是觉得房屋征收补偿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内容,而且这应该属于就算我不申请,也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于是我就向上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想知道这些信息到底属不属于公开范围。

7月30日,我收到了行政复议结果,历城区政府支持了我的申诉,认为我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政府公开范围,要求鲍山街道办重新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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