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申请公开征地补偿信息被令收费15万,对话当事人:卖血卖肾都付不起

2021-10-28 14:33     九派新闻

李寿国,是济南历城区鲍山街道西粱王二村人。

去年3月,他向所在街道办事处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书,希望公开本村所有拆迁户的征迁安置补偿信息,以此作为向法院申诉提交的证据。

经过几番波折,今年10月23日,李寿国终于收到了鲍山街道的回复,然而让他诧异的是,这份回复通知书竟要求他先交15万信息处理费。

通知书显示,街道可以公开李寿国要求公开的全部信息,但全部材料需要复印约4000页,李寿国得先交1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待实际张数核准后多退少补,且20日内不交钱,则视为放弃。

李寿国告诉九派新闻,他看到这份天价收费单时,“既震惊,又绝望”,“我一个农民,在厂里打工,就算让我卖血卖肾都凑不够。”

先缴15万,多退少补

根据通知书显示,鲍山街道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依据和理由是,李寿国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2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信息处理费,是指为了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而按照上述办法第3条和第5条,“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若打印4000页公开信息材料,则总价为154700元。

因此,在“收费通知书”中,鲍山街道以4000页标准要求李寿国先行缴纳信息处理费154700元,并称,“待实际张数核准后多退少补” ,“20个工作日未缴纳视为放弃申请,且街道办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李寿国告诉九派新闻,这样的算法让他难以接受,“首先,我申请公开的信息并未超出合理范围,这些信息是政府应该公开的,甚至应该主动上墙公示的。”

同时,他称,“鲍山街道采用的收费标准并不适用,“我查了相关法律条文,收费标准在今年1月1日才开始生效执行,按理说,去年街道办就应该执行上级部门行政复议结果,为我公开信息。这相当于拿着今天的法律去制约昨天的行为。”

九派新闻注意到,此前,鲍山街道的上级单位历城区政府曾两次督促鲍山街道履行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决定,且认定李寿国要求公开的信息是街道本就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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