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地位越来越高,聚光灯下的他们闪耀夺目,但是近些年却有不少艺人接连翻车,翻车方式五花八门,有的做着违法的勾当,有的做副业比如开餐饮店问题百出,有的则是私生活混乱。
李云迪那边一波未平,王珞丹这边一波又起,被曝因为拖欠工程款而成为被执行人。
10月20日,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09605元,已被列为高风险人物。
原告方表示,王珞丹购入昌平区的一处别墅,并进行改造,她的父亲王卫星代表女儿把这个工程发包给原告方,并称王珞丹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
双方在2012年12月5日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但是完工后,王珞丹却一直验收,也不愿意支付工程款。
中间原告方多次向被告讨要工程款,对方解决问题态度不积极,且发生过口角,当时之所以没有选择上诉是因为被告方的详细身份信息不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