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行驶中突然自己刹车,车主:一家人被吓得不轻(3)

2021-10-21 02:24     时代周报

那么,事发时,邢先生的汽车究竟是否有自动制动功能介入?车辆刹车的具体起因究竟是什么?奔驰厂家和4S店能否提供当时详细的行车数据?

为此,邢先生购车的4S店一位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向《消费者报道》表示,他们会先和售后部门一起了解并核实相关情况,然后会联系车主沟通处理,并向《消费者报道》回复相关情况,不过截至发稿前《消费者报道》并未收到4S店的回复。

此外,就邢先生反映的问题,《消费者报道》向北京奔驰方面发送了采访函,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复。

知名法律博主“@谈典看法”、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在本案中,如果事故发生在邢先生买车之日起的6个月内,4S店则可能需要举证证明车辆不存在瑕疵,而作为厂家,奔驰方面也需要举证证明车辆出厂时是符合质量标准。”

郭小明表示,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邢先生4月份购买的车,行驶里程5400公里,已经超过了退换车的三包期限,如果制动系统的同一主要零件没有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要求退车是不能得到支持的,不过4S店应当为其免费维修。”

郭小明建议,如果车主不认同4S店的说法,可以请求第三方权威机构介入鉴定,4S店和奔驰厂家有义务配合,包括提供事发时车辆行车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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