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老同学一个“小忙”,男子悔惨:被判刑还要赔偿222万

2021-10-15 09:54     半岛晨报

几年前帮老同学一个“小忙”,没想到不仅害自己判了刑,还被认定构成侵权行为被判决赔偿200多万元!

王华(化名)今年50多岁,早年来杭州闯荡,白手起家闯出了一番事业。可老同学刘清(化名)的一次“求助”,却足以让其悔恨终身。

刘清是龙游一家制造企业的老板。2015年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刘清的公司严重资不抵债。眼看着进入诉讼的案件越来越多,公司和自己的财产都将被执行分配,刘清想出了一个保住财产的法子——抢在其他债权人申请执行之前,找人虚构抵押债权,用虚假诉讼的方式保住部分财产。老同学王华便成了他求助的第一人选。

面对刘清几次三番的恳求,王华心软答应帮忙。

2015年2月,王华与刘清名下公司签订了虚假合同,虚构公司将机器设备等资产抵押给王华并借款200万元的事实,还将机器设备等资产的价值约定为370万余元。为把戏做全套,双方还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伪造了200万元的银行流水凭证,又授权由刘清全权处置抵押物及接受抵押款。

2016年初,刘清以王华的名义,凭借合同、借条、银行流水凭证等虚假证据,骗取法院的判决,至此,刘清名正言顺地转移走了本该用于清偿真正债权人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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