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为何“秋后问斩”

2024-02-16 09:22     360kuai

在中国古代,对行刑时间没有限制的大概只有秦朝了,秦朝奉行法家的法治学说,实行"四时行刑"制度,一年四季都可执行死刑。"四时行刑"后来被看成是秦之"虐政"(《后汉书·陈宠传》)。

汉承秦制,最初对刑法的执行时间也没有特别的讲究,据《汉书·韩彭英卢吴传》载,汉初刘邦夷韩信、彭越三族都是在春夏时节。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独尊儒术后,阴阳家和董仲舒新儒学中的时令思想日益被统治者所重视,秦朝"四时行刑"的做法逐渐被改变,将行刑时间改为秋冬。

汉宣帝时,"选于定国为廷尉,求明察宽恕黄霸等以为廷平,季秋后请谳"(《汉书·刑法志》),即至迟到汉宣帝时,汉代也开始实行每年秋季的最后一个月将重大的疑难案件上报皇帝请求定罪的制度,死刑的执行也改为秋冬进行。

元和二年(85),东汉章帝下诏说:"朕咨访儒雅,稽之典籍,以为王者生杀,宜顺时气。其定律,无以十一月、十二月报囚。"(《后汉书·章帝纪》)将原来冬季三个月都可审理囚犯的制度,改为只在农历十月进行,即"汉旧事断狱报重,常尽三冬之月,是时帝始改用冬初十月而已"(《后汉书·陈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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