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与后金对蒙古降人的不同安置,影响明朝边境战局(8)

2021-10-07 09:00     360kuai

凡此来归之诸贝勒若有罪,则与我八贝勒同等视之。死罪则免其死,遣还故地。来归之诸贝勒,尔等于此处结姻立业,凡娶我女之人,当勿以我女为畏,实乃怜悯尔等远地来附,以女妻于尔等而已。岂令尔等受制于女乎?……

可见,努尔哈赤以满蒙盟誓的方式,加强对来归蒙古诸贝勒的控制。由于后金对喀尔喀蒙古五部与察哈尔兀鲁特部来归的蒙古人成功的招抚并妥善安置,使得蒙古降人接连来降。

三、明与后金对蒙古降人安置差异分析

如上所述,虽然明朝与后金都认识到蒙古降人在双方斗争中所起的作用,但是具体在对蒙古降人的安置态度上则有所差异。

首先,在解决蒙古降人的衣食上,明廷内部存在分歧,意见不一,态度消极。相反,后金上下一致,态度积极,妥善解决了蒙古降人的衣食问题。明朝辽东经略袁应泰虽下檄文于辽东各道,为蒙古降人发放月饷,但却遭到户部郎中傅国和辽东各院道官员的抵制。傅国说:"本奉命以度支金钱养兵,未闻养夷",认为袁应泰檄文中提出给蒙古降人发放月饷,无疑是"辍军实而赉寇仇"的行为,万万不能答应。袁应泰又与各院道官员商议:"权以皇赏之三百万饷夷也。"各道院官员,"皆不敢应诺",并加以反对:"皇赏有命曰'有功者赏'。就食之西夷何功乎?各道亦何敢专予赏?"可见,明朝因在解决蒙古降人的衣食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使辽东经略袁应泰的檄文成为一纸空文,月饷也徒成画饼,最终没能解决蒙古降人生计问题。后金则不然,对解决蒙古降人的衣食问题态度积极,认识一致,措施得力。天命六年十二月,后金规定:凡来归的蒙古降人,"每一蒙古男丁,月给米一斗及银二钱"。随着蒙古降人接连来归,后金也出现"供应粮草,无人主管"的状况。为此,天命七年六月,努尔哈赤设立专门的官员负责此事,并对其职责作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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