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老人被居委会照顾16年,去世后竟冒出4个子女要继承遗产……(4)

2021-09-29 09:10     江苏新闻

吴某独自打工挣钱拉扯4个儿女,并让几个孩子都改跟自己姓,决心与过去的生活一刀两断。

离婚5年后,曹大爷在无锡的生活并不如意,他再次来到安徽找到前妻吴某,表达了想带一个孩子走的想法。吴某坚决不同意,4个孩子也纷纷表态不愿意跟着父亲生活。曹大爷心灰意冷返回了无锡,之后的几十年,他们再也没有来往过。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处理意见》从标题和形式上看虽然未注明为“遗赠扶养协议”,但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看,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明确,应认定本质上是一份遗赠扶养协议,且该协议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应为有效。

居委会在签订《处理意见》后的16年里,对独居的曹大爷日常生活进行了扶助,妥善安排了住处并有专人看护,为其垫付医疗费用,在其年迈时送其至养老院且支付费用,在其去世后承担了丧葬费用,以上种种都表明,居委会已经尽到了扶养的义务,保障了曹大爷的生养死葬。这种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世界的关爱,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法律无法还原居委会对曹大爷照顾的具体情形,但曹大爷活到94岁高龄才去世本身也说明了一切。

由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因此居委会有权按照协议约定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由此,法院判决《处理意见》有效,曹大爷留下的房屋、现金、股权、存款本息归居委会所有。如何保护中国公司在美国的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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