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94岁的曹大爷在养老院去世,居委会花费近6万元为他办理了丧葬事宜。
曹大爷去世后,居委会替他收拾遗物,于是,在派出所的见证下打开了曹大爷生前住所的房门。原以为曹大爷平时没什么收入,不会有积蓄,没想到竟然在屋内发现了11万多元的现金和存有18万多元的存折。
要求继承老人的现金和房产
没过多久,4个自称是曹大爷子女的人来到了居委会,说要继承老人留下的现金和房产。
本以为的“孤寡”老人,突然冒出来4个子女,居委会在震惊之余,首先想到的是要确认他们和曹大爷的亲子关系。DNA鉴定骗不了人,这4个“从天而降”的陌生人还真与曹大爷存在亲子关系。
这时,居委会拿出《处理意见》,告知了曹大爷生前意愿,曹大爷的遗产依法应该归居委会所有。
子女们提出了质疑:《处理意见》通篇没有“遗赠”“扶养”等关键词语,不能认定为遗赠扶养协议,且居委会仅用“五保户”待遇让曹大爷用近200万的财产予以回报,违反公平合理原则,应为无效,全部遗产应由四子女依法继承。
双方各说各的理,为妥善处理纠纷,居委会起诉到了法院,要求确认这份《处理意见》有效,曹大爷遗产归居委会所有。
法庭上,4个子女道出了多年未与父亲来往的隐情。
原来,曹大爷年轻时到安徽某地,与吴某结婚后生下4个子女。在小女儿出生后不久,他萌生了回江苏无锡务农的想法,妻子吴某并不支持。
之后两年,两人因为此事经常发生争吵,最终离婚收场。由于曹大爷当时没有工作,两人约定4个子女都由吴某抚养,连曹大爷回无锡的15元车费都是吴某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