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停止播出“美容贷”及类似广告

2021-09-27 18:47     人民日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停止播出“美容贷”及类似广告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1〕2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近期发现,一些“美容贷”广告以低息甚至无息吸引青年,诱导超前消费、超高消费,涉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广电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平台一律停止播出“美容贷”及类似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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