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夫妻为买学区房假离婚,房子到手后妻子拒复婚,丈夫索还294万!法院判了

2021-09-24 10:46     潇湘晨报

沪上一对夫妻,为买学区房办了“假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约定了财产分割等条款。没想到买好房后,妻子却不肯复婚了。丈夫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院,要求认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无效,而妻子坚称《离婚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应当履行。那么,离婚是否为双方本意?《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还有效吗?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就审理了这起案件,二审判决驳回妻子上诉,维持原判,即《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无效。

为买学区房,恩爱夫妻“假离婚”

小刚和小敏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小敏住进了小刚名下的房子里。两年多后,他们感情的结晶——女儿出生了。随着女儿渐渐长大,为了让女儿受到更好的教育,他们动起了再买套学区房的心思。

小刚和小敏看上了一套位于上海市区的学区房,但因二人已经有房,再行购房不符合首房首贷的优惠政策条件。于是,二人便商量着办理“假离婚”。因为小敏名下无房,在离婚之后,就以小敏的名义购买学区房,小刚将房屋的首付款以离婚补偿款的形式转给小敏。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