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国一号界碑”巍然屹立120多年,清政府代表维护国家主权

2024-01-02 12:02     360kuai

位于广西防城港市东兴镇北仑河出海口小山坡上的"大清国钦州界"一号碑(也称为"大清国一号界碑"),高六尺余,宽二尺余,厚尺余,用沿海所产的海蚀岩凿成,上面正楷阴刻的字为"大清国钦州界"。该碑于清光绪十六年四月立,碑文为当时的清政府界务总办、四品顶戴钦州直隶州知州李受彤所书。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885年6月9日,清政府和法国在天津签订的《中法越南条约》,条约规定,两国边界自竹山起界,循北伦河自东向西,以河心为界线。

防城港市与越南的边界线,从竹山的北伦河口至峒中的北岗隘,长200多公里,全段共立1至33号界碑。其中以河为界的,双方各于已方河岸相对立石,以山为界的则双方共立一块界碑,一面书"大清国钦州界",一面书"大南"(即越南)。因是第一块,故称"大清国一号界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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