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所高校规定学生未婚性行为将被处分,专家:为应对“产生负面事件”(3)

2021-09-15 13:27     封面新闻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年公布的版本,还沿用了之前的内容:学生宿舍异性同宿、公共场所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该校工作人员称,条例是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

封面新闻记者查阅教育部2016年公布的《规定》,其中只概括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并无未婚性行为方面规定。

浙江大学学生处分条例

性学专家:高校对学生包容度正在增加

希望带动保守院校做出改变

封面新闻记者多次联系大连理工大学,该校宣传部称必须将采访函和记者证传真到指定号码,并拒绝微信及公共邮箱发送采访资料。按照其要求,记者将采访提纲和记者证发送后,对方称将安排相关人员回应,具体时间无法确定。

著名性学家彭晓辉介绍,没有任何法律禁止未婚成年人的性行为,但在惯例中学校对道德、纪律的要求比其他社会单位要严格,性行为是成年未婚学生的权利和私事,在没有造成负面后果的情况下,学校一般不会主动介入。

“学校制定这样一个条例,是为了应对相关负面事件。学生谈个恋爱,情到深处有了亲密行为,都可以理解。但是到处张扬,或者在宿舍、公共场所发生,或者产生了负面影响恶劣后果,学校可以用这个作为依据进行处理。”彭晓辉表示,从社会影响和学校纪律角度考虑,这样的条例制定有其合理考虑,无法简单判断对错,希望民间尊重高校制定校规的自主性,也希望校方和学生方都能设身处地为对方的权益着想,呼吁社会既尊重校方自行制定校规的权利,也尊重大学生自主选择的权益。

“但是宿舍留宿异性,或者在公共场所发生性关系,这是不对的,理应受到处罚。”彭晓辉认为,大连理工大学随着年代更迭对条例措辞、内容进行变更,开除学生的重庆某大学删除了相关条例内容,其他高校仅针对宿舍留宿异性做了规定,还有更多高校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细则,说明高校对学生的包容度在增加,值得表扬,希望这些高校能带动其他相对保守的院校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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