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友办理结婚登记,却被告知已结婚13年!女子状告民政局,法院这样判

2021-09-15 09:14     新法制报

2021年2月1日,广东女子叶某与男友一起办理结婚登记,却被告知自己在江西已“结婚”13年。近日,龙南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法院判决撤销被告某县民政局于2008年12月31日为叶某、张某办理的结婚登记。

图文无关,来源:视觉中国

结婚当日被告知“已婚”

2021年2月1日,这天是叶某挑好的“良辰吉日”,她决定正式结束自己的未婚状态,与男友一起步入婚姻。

叶某与男友来到广东省某县民政局,准备办理结婚登记。然而,当地民政局查询叶某身份信息显示,其早在2008年12月31日在江西赣州某地登记结婚。

叶某联系上早年为“自己”办理结婚登记的江西某县民政局,才知自己身份信息被人冒用,且“已婚”13年。因与男友结婚登记受限,故叶某将该县民政局告上法院。

13年后发现自己消失的“妻子”系假冒

2008年,赣州男子张某在媒人的介绍下,认识了女子“叶某”。同年12月31日,在支付了36000元彩礼后,两人“闪婚”。结婚半个月后,自己的这位“妻子”却从此消失了。

张某为找寻“妻子”,来到妻子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叶某”的身份信息,但没发现“叶某”的假身份。今年2月,江西某县民政局在收到叶某所反映的情况后,通知张某前往确认“叶某”身份,张某这才知道“叶某”是非法获取了真正的叶某身份信息后,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与自己办理的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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