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东莞一小学教师猥亵多名未成年,一审被判十二年半,出狱五年内不得从事教育工作

2021-09-10 14:39     河南商报

去年6月,大众网·海报新闻以《东莞一小学教师被曝猥亵多名学生 警方:已拘留,进入逮捕程序》为题,对东坑镇多凤小学一教师猥亵学生的案件进行了报道。9月9日,当时的爆料家长向记者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涉事教师李某华犯猥亵儿童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李某华不得从事教育、培训等密切接触儿童的工作。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20)粤1973刑初2828号刑事判决书载明,被告人李某华1980年出生,原任东莞市东坑镇多凤小学四年级数学教师,因涉嫌犯猥亵儿童罪于2020年6月12日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日被逮捕。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于同年9月14日立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于2021年3月19日、2021年5月14日、2021年6月18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华在任东莞市东坑镇多凤小学数学老师期间,从2018年9月份至案发,利用辅导四年级二班学生写作业的时机,在井美村多凤小学五楼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及教室内多次猥亵6名被害人。

恶劣!东莞一小学教师猥亵多名未成年,一审被判十二年半,出狱五年内不得从事教育工作

该案判决书。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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