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哭诉一辈子没杀过一只鸡鸭,辩称自己很善良(10)

2021-09-10 10:11  中国小康网

南昌市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为系列犯罪主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主观恶性极深,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相应刑事责任。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对所涉抢劫、绑架罪的犯罪事实未作过多辩解,但否认致被害人死亡的情节,否认检察机关故意杀人的指控。

劳荣枝辩解称,“是受法子英胁迫,一直想分手没有分成,害怕他报复我的家人”“当年我21岁,还不满22岁”“一时糊涂”等。

1996年6月,江西南昌

检察机关指控的第一起案件发生在江西南昌。

1996年6月,劳荣枝与法子英来到江西省南昌市租住。劳荣枝化名“陈佳”在南昌市某夜总会做陪侍小姐,并与法子英共同确定了被害人熊某为作案对象。同年7月28日中午,劳荣枝打电话将熊某诱骗至其租住处。 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出现并威胁熊某,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将熊某手脚捆绑,从熊某身上抢走金项链、手表及家房门钥匙等财物,并威逼其说出家庭住址。

期间,法子英将熊某杀害。当日晚上法子英带着劳荣枝前往熊某家,用此前拿到的钥匙打开了家门,先后将熊某妻子、女儿杀害,并抢走财物。

庭审现场,她在接受公诉人讯问时表示:“是我带熊某进入出租屋,绑了手脚。去过熊家两次,第一次是认门,第二次是找熊某妻子要钱。法子英拿刀指使我去翻财物,他太太自己拿手表、戒指、项链这类东西。”

劳荣枝哭诉一辈子没杀过一只鸡鸭,辩称自己很善良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

此前劳荣枝的讯问笔录中,曾四次提到“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我没有考虑到后果,我只是想消灭掉指纹”等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