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全职太太被离婚,男方称其对家庭无贡献不愿支付赔偿金,法院这样判(2)

2021-09-08 02:55     潇湘晨报

小花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孩子由其抚养,并主张经济帮助金和损害赔偿金。小刘则认为结婚以来,其务工承担家庭开支,月收入才4000元左右,而小花对家庭并无贡献,不同意支付经济帮助金和损害赔偿金。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花在婚姻中并无过错,且孩子一直由其照顾,故离婚后孩子应由其抚养,小刘每月支付抚养费。因小花生活困难,而小刘具备一定的负担能力,加之其系婚姻过错方,故小花有权主张经济帮助金和损害赔偿金。结合双方的经济收入和当地消费水平情况,酌情确定小刘给付小花经济帮助金和损害赔偿金1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已经生效。

9月7日,此事在网上引发网友关注,有网友直言,“男方看不到女方的付出,女方选错了对象,都是成年人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也有网友建议,“女生也要独立,要学会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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