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之军屯,人员的安排,跟古代差不多,都是分一部分士兵耕种,一部分士兵守卫。但是内地和边境之地略有差别,内地是十分之二的士兵负责守卫工作,十分之八的士兵屯种。边地则是十分之三的士兵守卫,十分之七的士兵屯种。
另外,明帝国对于军屯也有另外的规定,比如每军划拨50亩田地,政府提供耕种的农具和耕牛,头几年免田租,这样部队渐渐基本可以实现自重自足,算是有了基础。之后则开始缴纳田租了,一亩地给帝国缴纳田租一斗。如此以来,帝国不仅省去了养兵的粮食,还多赚了两三斗。
卫所制第三奇效:设置商屯,开创先河。
原本军屯效果不错,可是和平时期,或没有大战争时期,这样的规划倒是不错,可是一旦边境遇上大战,或持久战的时候,边地的守兵就不可能安心搞军屯了。或者搞军屯的士兵,就不可能是十分之七了。这时候,边地士兵又将面临粮草短缺的问题。那么,怎么办呢?
商屯,什么是商屯呢?简单来说就是,帝国有物资,但是若运到边地,需要巨大的运输成本。明帝国发现商人可用,于是就提出一个诱惑人的条件,即让商人负责把粮草运到边地,然后拿着边地的收据回到政府这里领取等价的盐,而且可以自由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