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委会竟欠债上千万!村支书隐藏了什么?(3)

2021-08-26 09:18     上游新闻

“一体化”监督

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4100余万元

截至目前,齐齐哈尔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监督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虚假诉讼37件,涉及9个县区11个乡镇16个村,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100余万元,移送涉嫌违纪违法人员18人。

可以说,小切口的民事检察监督,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大护航。谈及这项工作,曲立新用“天时地利人和”来形容。

作为专项活动的参与者,在张国军看来,民事检察监督能够收获如此的“战绩”与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在民事检察条线探索的检察一体化监督机制不无关系。

内设机构改革以来,在基层检察院,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多数是设置在一个部门,一人兼数职,这就在客观上导致了民事检察监督的薄弱。齐齐哈尔市检察院调研发现:基层院将近90%的民行检察工作人员是新兵,开展民行检察监督的基本经验与办案能力亟需提升。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单靠我们县级院的力量处理这些复杂案件,确实很难。”针对这一情况,以基层院为突破口,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探索建立了“上下一体”的工作机制。“以市院为办案主体,基层院为基础,建立专门的监督虚假诉讼案件人才库。在此基础上实行集中管理、集中调配,加大办案力度。”曲立新说。

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为例,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组建了虚假诉讼监督专班,由市院员额检察官牵头,抽调部分基层院办案骨干,成立两个工作组。办案人员由市院统一调度使用,在突破案件线索期间,工作组成员与原工作单位脱钩,集中精力办理案件线索。

“市院带领大家干,相当于把分散的力量串了起来,大家人心齐,点子多。通过现场指导办案,不仅业务骨干积累了工作经验,而且还拉起了队伍,建立了民事检察监督的自信,有力地推进了专项工作的开展。”张国军说。

“构建民事监督、刑事处罚、纠正违法‘三位一体’监督模式,提高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虚假诉讼监督的整体效能,办案效果很明显。”曲立新介绍。

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检察长曲立新(中)组织召开案件分析会。

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检察长曲立新(中)组织召开案件分析会。

曲立新说,主要经验就是对标检察工作新理念,多想一些,主动一点,能动司法。“近期,我们已调阅近三年法院涉及‘三资’领域诉讼纠纷案件,量很大,目前的排查量仅占全部案件的5%。随着专项监督工作的推进,相信还会发现一些侵害农村集体利益的案件线索。”对于接下来的工作,曲立新满怀信心。

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

遏制农村“三资”乱象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国军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虚假诉讼案件应当依法进行监督,保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农村集体“三资”乱象和民事虚假诉讼行为,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开展农村“三资”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农村“三资”问题始终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该领域虚假诉讼问题,直接侵害了农民群众利益,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检察机关应发挥依职权监督的自身优势,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以稳固农村基层组织经济基础为出发点,制裁和防范“三资”领域虚假诉讼行为,为有效推进农村基层治理贡献检察力量、检察智慧。

要强化专班办理的力度,完善区域联动机制。在办案中应推行农村“三资”虚假诉讼专班办理模式,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完善区域联动机制。理顺区域联动办理案件时辖区院的关系,激发工作动力,细化工作配合、人员协作、运行方式等具体措施。推动办理力量和办理资源的深度融合,实现区域联动的常态化运行,真正体现一体化办案的优势。

要强化协调机制,发挥在查处涉农村“三资”虚假诉讼案件中的主导责任。检察机关在依法提出监督建议的同时,要将虚假诉讼犯罪和职务犯罪线索分别进行移送,实现民事监督、刑事打击的双重效果。检察机关应充分利用自身监督定位,发挥主导作用,强化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探索与法院共同研究制定审理涉农村“三资”诉讼案件的规范性文件,从案件受理、审判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等方面规范审判行为。通过不断强化与纪委监委、公安、农业农村局、审计、金融等相关部门的深层次合作,形成惩治合力,达到共享共治目的,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

要强化多元化监督,提升检察机关监督的社会效果。在农村“三资”领域虚假诉讼监督专项工作中,要实施虚假事实纠正、经济损失挽回、违法责任追究、管理漏洞堵塞的“四位一体”多元化监督模式,纠正错误生效裁判、调解,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从源头治理上,与有关机关共同研究富有预防和治理价值的对策措施,对农村“三资”乱象提出改进类检察建议,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使检察机关的监督从治标向治本深化,增强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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