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委会竟欠债上千万!村支书隐藏了什么?(2)

2021-08-26 09:18     上游新闻

法院冻结钱款源自一起民事执行案件。在此前的庭审中,原告梁琳(化名)主张,在2008年至2015年间,他陆续向国平村村委会出借347万余元,后担心村委会无法还款,于是签订了《机动地承包合同》作为担保,约定如果村委会不能按时归还借款,梁琳将受让1713亩的机动地承包经营权。在相关证据的佐证下,法院支持了梁琳的诉讼请求。

“那次上访的人很多,其中不乏情绪激动的村民。”拜泉县检察院检察长孙太德回忆说。人头攒动中,孙太德注意到一些议论:一个村子能有多少业务,竟然有好几百万欠款……

“账目到底怎么回事,得查一查。”在孙太德的建议下,一个虚假诉讼“打假小组”就此成立,并展开调查。

检察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检察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在阅卷过程中,拜泉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梁继恒发现,梁琳所主张的347万余元借款纠纷缺乏有力的证据证明。“国平村的账目很乱,从全案来看,梁琳涉嫌虚假诉讼的可能性比较大。”基于职业敏感性,梁继恒大胆地做了一个假设。

随着调查深入,梁继恒发现,在2008年至2015年间,国平村村委会并没有向梁琳借款的记录,在同一时期,村委会也没有大额的支出。检察官还到乡政府进行了调查取证,乡政府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乡政府并没有收到347万余元的债务审核材料。”

在证据面前,国平村村支书姜艳富“藏”不住了,他供认,347万余元分为两部分,其中172万余元是在36万元欠款的基础上“利滚利”形成的高利贷。证据证实,这36万元确实是村委会欠下的账。至于剩下的175万余元,则是为了凑数,捏造的虚假债务。

不仅如此,检察干警们还顺藤摸瓜,又发现了案外人李风(化名)执行异议一案——在法院应梁琳的申请对国平村财产进行查封时,李风拿着债权文书提出了执行异议。

“李风案与梁琳案存在相似的疑点,且李风执行异议一案涉案金额竟然高达800余万元,这显然有违常理。一个村怎么能欠下这么多的外债?”经过调查证实,李风所持的《机动地承包合同》并非真实的承包合同,是姜艳富个人向李风高息借款603万元后无力偿还,在2015年10月10日被迫以国平村村委会名义签订的合同。

最终,经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和法院再审,梁琳所主张的那笔347万余元的债务,被认定为不足100万元。而李风所主张的800余万元债权,也与国平村村委会没有任何联系。最终,梁琳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姜艳富因犯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参与虚假诉讼的其他村干部,也都受到了应有的刑罚制裁。

随着案件真相浮出水面,国平村被查封冻结的农村集体“三资”物归原主,老百姓也拿到了土地租赁费用。

检察建议未雨绸缪

堵住“三资”管理漏洞

拜泉县的这起虚假诉讼窝案,只是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的一个缩影。

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军介绍,开展专项监督以来,通过对近五年来该领域的重点案件进行排查,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目前已发现疑似虚假诉讼线索144件,已查实37件。

在办案过程中,张国军一直在思考——如果没有村民的举报,如果没有开展专项活动,像这样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的“蛀虫”,如何才能被发现?案件办到哪一步才算是“求极致”呢?能不能从制度上堵一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的漏洞?如果能制发一份有分量的检察建议给相关职能部门,这种未雨绸缪比起亡羊补牢显然要更好些。

“熬了好几个通宵,不敢有懈怠。”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王保钧向记者介绍起这份发往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的检察建议书,“要结合办案,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问题说清楚,同时还要结合行政机关的职能,把解决问题的路径讲清楚。”

记者注意到,这份检察建议总结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主要问题。首当其冲的是财务管理混乱——财务资料管理不善,村集体账目、原始票据灭失,这是导致农村集体利益受损的重要原因。

“村财务管理状况确实堪忧。”甘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潘军向记者介绍说,在甘南县的某村村委会,最近有5起民事案件败诉,涉案金额将近100万元。通过初步调查,检察机关发现这5起案件都有虚假诉讼嫌疑。“不仅账目丢失,就连法院的开庭传票都找不到,很难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继续调查后发现,该村近年来还有500余万元债务,都因账目灭失而无法核实真伪。还有的村,只要是更换村会计,就会出现账册票据丢失的问题。本来账册票据保管就不力,这么一折腾,基本上都丢完了。”潘军说。

另一个问题,则是村务公开落实不力,违规处理账目,不进账核算、违规入账、重复入账等问题多发。在李德宝(化名)诉西卧村村委会一案中,李德宝起诉村委会拖欠修路费用27万余元,但村民证实李德宝并未修过路,而且村委会也未公示过修路以及财务支出情况。

检察建议中还指出,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与村干部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高发有关。甘南县有位村会计,明知前任村主任签订的大量“白条”已经明显违规,却依然为其出具财务票据替换“白条”后入账。

“村干部消极应诉的问题非常突出,我们对1391起农村集体‘三资’案件卷宗进行审核,发现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接到开庭通知却未出庭的有203件,有208件虽然出庭,但未进行任何实质性抗辩。”不出庭就意味着失去了抗辩的权利,原告只要提供证据就能轻松获胜,这就为虚假诉讼埋下了隐患。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李戈告诉记者,在甘南县某村,村干部拒绝签收法院开庭通知,也不出庭应诉,致使以该村村委会为被告的11起案件全部败诉。

就在检察建议书发出后不久,2021年1月27日,时任齐齐哈尔市市委书记的孙珅对该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联合行动,系统发力。

在规定时间内,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对于建议内容进行书面回复,从“要求时限内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打算”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并对农村集体“三资”治理提出了加强新型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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