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景帝为何下旨:家产达到四万钱,就可以当官?(2)

2021-10-04 17:19     360kuai

其次,在汉景帝刘启下达诏书之前,当官的家产标准是十万钱,要想当官,你必须先得有十万钱的家产。如果按照购买力推算的话,当时的十万钱的购买力约相当于现在的15万元左右,四万钱则相当于现在的6万元左右。

换句话说,汉景帝刘启这道诏书,将当官的标准降低了,让更多有学问、有才能但家产达不到十万钱的人具备了当官的资格,扩大了朝廷的用人范围,有利于巩固统治。

最后,汉景帝刘启下达这样一份诏书,其实还有另外一层意思:认为家产达到十万钱才能当官的规定,会让很多廉洁且有才能的人失去当官的机会,反而使很多贪婪无能的人长期占据官位。

简单点说,就是汉景帝刘启对于当时的吏治有所不满,降低当官的标准,既是对于现有官员的一种敲打,也是趁机扩大和巩固统治基础,可谓是一举两得。

对于汉景帝刘启的做法,你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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