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一些极其残酷的刑法,凌迟处死就是其中最为残酷的,所以这种刑法不在正刑中,只用于极少数的罪恶滔天的,主要是为了警示世人,同时震慑人们。古代 被"凌迟处死 "的人在被施刑的时候都经历了地狱般的折磨,由于历代刑法的要求和个体承受力等不同,被剐的刀数不尽相同。
被凌迟处死者有多少
从唐五代开始,这种刑法就出现了,当时抗击安禄山兵变的颜杲卿、袁履谦就被施了这种刑法,不过当时不叫凌迟,而是叫零割,意思和后来的凌迟是一样的。辽代的时候虽然正式将这种刑法定名为凌迟,但是鲜有受刑者。
这种刑法主要在明清两代比较多,明代的时候凌迟处死的情况相比于前朝扩大了一些,在明代的死罪相关法条中列出了十几种可以被凌迟的情况,这种震慑力是非常强的,当然主要是针对于对明王朝的统治有极大威胁的情况。比如明代万历年间就有谋反失败的刘天叙等七人,谋害皇帝的宫里的婢女杨金英等十六人,杀害官员的凶手一人,正德年间因谋反而被施刑的刘瑾,天启年间由于政治纠纷的进士郑鄤,清朝时期太平天国失败后被施刑的林翔等八人,清末恶贯满盈的康小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