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姑姑欲继承侄子的遗产受阻,将民政局告上法庭

2021-08-13 10:24     潇湘晨报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规定“没有继承人或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2021年7月28日,赵女士起诉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要求继承已去世的侄子小赵名下房产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悉,此案是《民法典》施行后北京市首例涉遗产管理人被诉案。

北京一姑姑欲继承侄子的遗产受阻,将民政局告上法庭

赵女士告诉记者,两年多了,为了过户一套房子,自己是身心俱疲。赵女士的侄子小赵,名下有一套房子,2019年3月,小赵因病去世后,赵女士想把小赵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因为不是法定继承人,遭到房屋登记中心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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