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店上千家商家维权,商城业务变为导购业务(6)

2021-08-12 10:37     蓝鲸财经

孙女士表示,“第一天连贝店负责人都没有见到,接待商家的是当地管委会的部长,因为疫情原因当地对维稳比较重视,当时也不存在商家代表,贝店的人只有两个前台和两个保安,甚至不让我们上二楼,我们带了一个媒体的记者和摄像师,随后上到二楼,二楼整个楼层没有人,随后我们一行去到了三楼四楼,这两层是正常办公的,但也都是希美的业务。”

孙女士介绍,管委会称约了贝店高层,并且跟商家透露是张良伦本人,但实际第二天管委会以及公检法迟到了一个多小时,同时来的贝店代表也不是张良伦,而是张龙珠。

张龙珠在沟通会现场称因经营不善公司出现了大问题,现在贝店的后台系统已经嫁接到了阿里云,贝贝集团将会在本周五上午回应欠款问题。

孙女士称,说嫁接到阿里云是为了说明嫁接过程中,出现一些系统上的技术上的问题,或是为了向商家证明前期人工打款非虚。

8月11日,贝店成立了接待小组,对维权商家进行了登记。但据多名商家表示,仅仅是登记而已,并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孙女士称,贝店方面承诺商家8月13日回答以下三个问题:已经确认的账单什么时候实施打款?已经出账单但还没有确认的部分,什么时候打款?还没有出账单的什么时候出账单?

目前,维权群人数还在增长,商家的维权正在等待贝店方面的回复中继续。

这不禁让人想起了陶集集,于2018年8月上线的淘集集也同样是一家社交电商平台,2019年12月8日,仅成立一年的淘集集并购重组失败,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商家走上了慢慢维权之路。

律师:卖家按时收取货款的权利被侵害,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这起事件中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呢?贝店商家又可以通过怎样的途径维权呢?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对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李旻称,目前来看,贝店的主要行为是拖欠商家货款。通常合同双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对于卖家而言,贝店侵害的是卖家按时收取货款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那么以张良伦为首的贝店管理团队是否应对该事件负有刑事责任呢?

李旻指出,这需要先考虑贝店App所属公司贝佳公司拖欠商家款项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犯罪。如果张良伦本人具有违法犯罪行为,例如《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挪用资金罪或者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职务侵占罪,可能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目前来看,拖欠货款是社交电商这一经营模式固有缺陷带来的资金链断裂,还是因为挪用货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现在还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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