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疫情进入高峰平台期 江苏省长指出了这个问题(4)

2021-08-11 10:24     新京报

关键词3:问责、整改

扬州继续升级防控措施,并通报核酸检测点问题的问责情况

针对核酸检测,吴政隆提出"采送检匹配""不在检测过程中出现感染"等问题,这是有所指的。

前不久,扬州一核酸检测点就因为设置不规范、现场组织混乱,导致多人在该检测点与一名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后被感染。据扬州市纪委监委7月29日通报,该市广陵区湾头镇联合村核酸检测点设置不规范、现场组织混乱,导致在该检测点与王强(8月1日确诊的新冠病例)密切接触的多名人员被感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据扬州市纪委监委8月8日下午通报,8月1日,该市广陵区湾头镇财政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王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并已造成23人感染的严重后果。在这起传染事件中,广陵区和邗江区相关方面因疫情防控不力,多名领导干部受到问责。王强已因严重违法被立案调查并停职;广陵区湾头镇多位领导干部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等处分。

邗江区监委对此立案调查后,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区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隔离组副组长蒋蔚,区疾控中心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采样检测组副组长黄友政务警告处分。市监委责令邗江区政府分管卫生防疫工作的副区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总指挥丁明哲作出检查,并对其通报批评。

此外,广陵区纪委监委对此立案审查调查后,对负有责任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了问责追究,其中:广陵区湾头镇联合村党总支书记梁文祥,作为核酸检测点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湾头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王磊作为挂包领导,未按要求规范组织、管理检测现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湾头镇副镇长孙超作为分管领导,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区疾控中心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采样检测组副组长吴宏祥,指导督促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市纪委监委责令广陵区委副书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总指挥李斌作出检查,并对其通报批评。

近日,扬州的防疫政策也不断升级。

从8月8日开始,在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进一步严格居民小区(自然村)管控。扬州市要求,对封控管理小区(自然村)只留一个进出口,出入口实施有效隔离。对封闭小区(自然村)楼栋,则要求"足不出户",以此来严格管控人员流动。对所有居民还要开展拉网式动态滚动筛查,把确诊新冠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第一时间送到指定地点隔离,不得居家隔离观察。

扬州市卫健委近日还发布多条消息,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如提示封闭(封控)区域工作人员的防疫注意事项,包括提出封闭(封控)区域工作人员至少每3日检测1次核酸。工作人员换班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居住,佩戴口罩,减少与他人接触,在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于封闭(封控)区域开展消杀的工作,扬州市卫健委也明确要求,封闭区工作人员对阳性检测人员活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封控区进行1次全面消毒;每日对厢式电梯、公共楼道、公共厕所等公共区域与设施以及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快递柜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2次。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

新京报记者 吴为 实习生 王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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