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中的遗嘱纠纷中涉及的财产则是位于深圳南山区三套房产,总计面积300平方米。涉及纠纷的财产价值如今已近4000万元。
遗赠同居17年的保姆
1995年,刘某在深圳市南山区大冲阮屋村自建了三幢房屋。彼时,其妻子47岁,共同育有三男二女,但夫妻感情却不和。 刘某在遗嘱中称,结婚后,妻子长期扑在麻将台上忽略家庭,导致夫妻常常吵架。约在1981年间,妻子有婚外恋,因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最终分居。在与妻子分居若干年后的2001年,因刘某生活需要,聘请了时年38岁的杨某作为保姆,照顾其日常生活,此后两人产生感情并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