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小区挡了相邻小区的采光,法院:日照每少1分钟赔90元(3)

2021-07-27 09:18     腾讯

住户的日照采光被遮挡,不仅导致室内温度低,还会增加一些额外的费用。李女士介绍,自己住在距离南亚之门大楼最近的邮政小区A栋7楼,自从采光被遮挡后,冬天家里一天的日照时长不足半小时。“以前日照充足,家里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用起来很方便,现在太阳能只能在夏天偶尔用一下,冬天完全用不了,只能用电或煤气烧水,加之屋内采光差,整个冬天室内都要开灯照明,电费、煤气费比之前增加了近20%。”

邮政小区内的公示显示,7月28日晚8点,拓东公司管理人将会向尚义街140号邮政小区的188户业主和白塔新村24号小区的61户业主进行解释说明。

“签订赔偿协议书后,我只拿到一半的赔偿金,还有一半一直拖到现在,利息比尚未赔付的本金还高,估计还要赔给我家10多万元。”邮政小区住户张先生表示,具体什么时候能拿到剩下的赔偿款,目前还没有准确通知。

住在白塔新村24号小区的杨先生介绍:“云南省设计院专门到家里测量过,冬至时被遮了多少面积的阳光、光照时间减少多少分钟,都清楚地测量了,这一点做得还算比较认真。”杨先生说,拓东公司和白塔新村24号小区业主代表,是2015年签订的赔偿协议,比邮政小区晚两年,当时只签了协议,相关业主并没有拿到赔偿金。

此外,也有部分原业主签订赔偿协议后将房子转卖。布女士2015年买下了尚义街140号邮政小区A栋的一套二手房,当时原房东只是口头向布女士承诺另一半赔偿金会给布女士,但没有签订任何纸质协议,布女士很担心之后索要赔偿金会有纠纷,“希望拓东公司管理人能根据二手房业主的权益诉求,给出相应的对策”。

△被遮挡的白塔新村24号小区

日照时间每少1分钟赔90元 减少不足60分钟按60分钟算

据悉,今年4月30日,盘龙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拓东公司的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拓东公司清算组担任拓东公司管理人。

为维护因南亚之门项目建设而受到日照遮挡影响及综合影响的249户业主合法权益,管理人决定根据拓东公司及各相关方提供的资料,结合审计机构审查情况,就债权人相关权益进行专项核查,并在7月22日进行了公示。

公示显示,本次专项核查对象为尚义街140号邮政小区188名债权人和白塔新村24号小区61名债权人,核查的内容包括债权人名称、日照赔偿金额、综合补偿金额、已赔偿金额、核查确认金额、核查确认明细(未赔偿金额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内容。

赔偿协议约定,对于日照赔偿标准,两个小区按照云南省设计院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进行核算,日照时间每遮挡减少1分钟赔偿90元,累计计算;若日照减少不足60分钟,按照减少60分钟计算。

公示还对两个小区的综合赔偿进行说明:尚义街140号邮政小区综合影响赔偿金额为A幢每户9000元、B幢每户8000元、C幢每户7000元、D幢每户6000元、F幢每户5000元,按此标准计算各债权人的合计应赔偿金额。而白塔新村24号小区综合影响赔偿,按照每户9000元给予补偿;其他公房住户无日照赔偿,若能提供云南烟草机械厂公房证明文件的,给予每户5000元综合补偿,否则不予补偿。

公示赔偿明细表的计算方式显示,比如,南亚之门建设前,某业主有效日照时长为2小时53分,建设后为2小时41分,日照时长总计减少了12分钟。经赔偿明细表核算,两个小区总共受影响的日照时长为99634分钟,应赔偿金额累计达13451130.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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