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断不清真假,只好将三人簇拥到衙门,请县太爷做主。大堂之上,孙诲认为自己有理,遂说出自己亲眼所见,求大人对二无赖治罪。张逸、李陶却说孙刘氏收了他俩六十两嫖资,答应与他俩相好,那知到她家后,她翻脸不认账,还唆使孙诲诬赖他俩。他二人要求退还六十两嫖资,并将孙诲两口子治罪。
县太爷柳茂听过双方辩词之后,认为若张逸、李陶若真对孙刘氏强行无礼,应该惧怕孙诲才对,不可能将其拽到街上厮打,并言辞凿凿为自己辩护。照此来看,孙诲一定是收了二人银子,纵容孙刘氏与二人通奸,得银之后又想耍赖,因此与张、李厮打。于是判双方都有罪,三人各打三十大板,关入大牢。而孙刘氏不守妇道,将其"官卖"。
何为"官卖"?此乃明朝律法,举凡妇人犯奸罪,若罪行属实可由官府将其拍卖,拍卖所得归官府所有。
柳县令命公差去孙家捉拿孙刘氏,孙刘氏得讯后跑了出来,到处大喊冤枉,可都怕受连累没人肯帮她。恰逢此时朝中大员邹元标从河源县经过,于是孙刘氏拦轿喊冤。邹元标问其有何冤枉?孙刘氏将前后来龙去脉一一道明。邹元标听罢之后,命人将孙刘氏带到客栈看管,他命人知会河源县令柳茂,将狱中三人交由他重新审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