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9岁女孩被老板多次劝酒,独自回家时遭强奸杀害,法院:老板应担责(2)

2021-07-22 16:06     腾讯

当晚22时40分许,俞小红从餐饮店推着自行车回家,23时许遭遇张某红尾随并将其背至废弃砖瓦房内实施不法侵害而导致其死亡。根据公安机关的检测报告,死者俞小红的乙醇含量检测为220.8mg/100ml,超过了醉酒标准。

2019年12月5日,张某红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俞小红父母孙某花、俞某国未主张附带民事赔偿。

随后,孙某花、俞某国将餐饮店、雇主李某坤、孙某琼和同桌饮酒的程某告上法庭,并向云南省师宗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孙某花、俞某国亲属死亡的赔偿金共计801751.5元(死亡赔偿金669760元,丧葬费52038.5元,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损失16000元,交通费3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原告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费10953元);

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员工死亡是他人犯罪所致,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李某坤、孙某琼辩称,原告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理由如下: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书》明确认定,俞小红的死亡是因为张某红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所致,而不是醉酒致死;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