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吴所有”后亦烦人:吴亦凡或面临巨额赔付

2021-07-20 16:12     东方网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陈晨

吴亦凡事件持续发酵,此前与吴亦凡有商务代言合作的品牌接连宣布解约。从穿衣打扮,到饮食护肤,顶流吴亦凡48小时内“一吴所有”。

截至发稿前,韩束、云听app、立白、滋源、得宝、康师傅冰红茶、保时捷和宝格丽等9家品牌已经全部终止了与吴亦凡的合作关系,兰蔻、华帝、良品铺子表示与吴亦凡的合作已经到期,不再续约。19日晚,路易威登也发表声明,表示暂停与吴亦凡的合作。

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向纵相新闻表示,一般而言,品牌方会与艺人在合同中约定艺人维持良好公众形象的义务;在艺人违反该义务时,品牌方可以行使约定的解除权以解除合同。即使没有约定,品牌方也可以依据《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在发生此类事件后,品牌方可以单方行使该权利,而不需取得艺人的同意。”

而艺人方面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双方签订的合同里一般会有“因个人原因导致合作解除需艺人方赔付”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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