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发布消息:近日,该院依法对周某某等13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经审查,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将生产商曾某某等人生产的减肥糖批发给下级销售代理赵某、李某等人,赵某等人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某某为销售,郭某某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
据澎湃新闻报道,该案中的郭某某为郭美美(本名郭美玲)。
3月18日、4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两次通报相关案情:2020年12月,浦东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收到一条线索,有人在网上销售假减肥药。
此后,警方在多省多地统一开展收网行动,先后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的嫌疑人曾某某(女,26岁)、周某某(女,26岁)、郭某某(女,30岁)等75人。捣毁生产窝点3处、销售窝点24处,现场查获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65000余粒、生产原料约34公斤、生产设备3台以及外包装20000余件,涉案金额达5000万余元。
2015年,郭美美曾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刑,后于2019年7月出狱。重获自由的她本应吸取教训、洗心革命,以踏实的工作回馈社会。然而,习惯了高消费的她却管不住自己,又将手伸向违禁产品。在刑满释放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她利用自己“名声”,在网络平台大肆售卖有毒有害减肥类保健食品,给社会带来了危害。
郭美美再次面临法律的严惩,一方面是其“自作孽,不可活”,另一方面也成为大众的反面教材,“捞偏门”“赚快钱”的心态害人害己,“网红”的名气和影响力理应用作正途,才能红得长久!
据警方调查,郭美美与其“干爹”王军实际上是被包养的关系,王军只是深圳本地一名普通商人,与红会并无关系。
红会事件后,郭美美借“商演”为名多次从事性交易,最高时一次收入数十万元。
其助理供述称,郭美美生活很乱,曾有一段时间天天带不同的男人回去。与选择中国男人主要看重钱不同的是,在与外籍男人交往时,郭美美更看重帅与年轻,并让助理帮其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