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抬头楼上飘个“人影”,多名行人吓一跳(2)

2021-07-16 09:26     半岛晨报

回应

不同人有不同感观

7 月 15 日,记者联系了这家艺术培训中心。负责人表示,所谓的假人,实际上是一座摆在窗边的雕塑,题材是"弹着吉他的忧郁音乐人"。她说,这座雕塑是从北京购买的,当时花费了不菲的费用。对于行人受到惊吓的说法,她表示,这座雕塑放在这里时间不短了,从来没有人向培训中心反映过这个问题。

负责人认为,这件雕塑是艺术品,不同的人看到雕塑,会有不同的感观。"有的人可能比较敏感,看到后会觉得吓人;也会有人觉得,这座雕塑是一件很好的作品。所以,培训中心不会把它撤掉。"她给记者发来了近距离拍摄的雕塑图片。记者发现,这与从窗外远处拍摄的效果有较大差异,没有了吓人的感觉。

律师

"窗边摆啥"应做到两个不

对此,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表示,实际上这是市民经常遇到的问题,不少经营机构都会在橱窗、窗边放置摆件等装饰物。部分经营者认为,摆放的物品是利用了建筑物内部的空间,因此他人无权干涉。不过,有路人会认为,虽然摆放地点在商家内部,但毕竟是放在窗边临街展示,在摆件的题材、展示效果等问题上,商家应尽到相应的社会责任。

刘万昕表示,从市容市貌管理的角度来说,相关法规不会就"窗边摆啥"提出特别细化的要求,但从导向上来说,应倡导摆放内容健康、图案美观、风格协调的装饰物。刘万昕认为,经营机构在"窗边摆啥"的问题上,应做到两个不。一是在题材和展示效果方面,不要违反法律规定,例如摆放的物品包含虚假宣传、教唆犯罪、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二是不要有悖于社会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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