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广西一对表兄妹未婚先孕后结婚!法院:婚姻无效

2021-07-07 02:13     潇湘晨报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万万没想到,这个网上流传的段子,在现实中却真实发生了......

近日,广西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法院调解速裁庭近期组织审理一起离婚案。原以为这是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但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得知:谭女士、吴先生的母亲是亲姐妹,当事双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

据了解,谭女士、吴先生相恋时,遭双方父母强烈反对。但由于谭女士未婚先孕,为了让孩子能上户口,双方父母无奈同意他们去登记结婚……办案法官在调解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随即要求谭女士补充相关证据。

6月10日,就婚姻效力问题,法官对谭女士补充的证据进行质证。法官根据谭女士和吴先生陈述、派出所及村委会的证明等证据,认定谭女士和吴先生是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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