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留下三份不同遗嘱财产应该怎么分?父母、妻子、养女打起了官司。近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洪山区法院获悉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事情是这样的。
2001年10月,张莉(化名)和孟军(化名)登记结婚。因婚后无子女,2014年,两人收养笑笑(化名)为养女。
2020年4月,孟军因病死亡。名下留有一套价值两三百万元的房产,17万余元公积金。
孟军父母:
要求将财产全归我们
2021年1月,孟军的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名下的房产、公积金等财产均归老两口所有。
孟军的父亲介绍,孟军与张莉名为夫妻,实际上双方分居多年。
“儿子身体不好,常年生病,生病期间,一直是由我们照顾,医疗费也是我们支付,张莉并未尽到配偶的义务。”
妻子:
不能剥夺养女的继承权
孟军和张莉曾做出约定,两人婚内的两套房产,一套归孟军所有,另外一套归张莉所有。张莉承诺对孟军的其他财产不再参与分配。
张莉表示,对于协议中约定归孟军的房产,她可以不再主张继承的权利,但无论如何不能剥夺养女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