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6 年郑成功对大员禁航(5)

2022-12-02 08:19     360kuai

1656 年满剌加以西。"平底船 de Roode Vos 去年在满剌加以西截获一条中国帆船,并将他送来巴城。听头领讲述,他们原打算由长崎航往满剌加,此船来自鞑靼人管理的福州。"

4 起劫船事件所劫船只都是郑成功的商船或处于郑成功庇护之下的商船,这引起他强烈的不满。郑成功也多次与荷兰人交涉,禁止荷兰再次劫掠商船并归还其抢劫所得财物。前几次,荷兰人鉴于郑成功的势力,将所拦截的商船及货物都归还了;但是越到后面荷兰人就表现得肆无忌惮,不仅不归还货物,还百般推辞,这更加剧了双方的矛盾。

1655 年海南附近海域。"上述 de Roode Vos 在海南附近截获一条航自广南的帆船,获得一批胡椒、铅、沉香、明矾和硝,然后前往暹罗并到达满剌加。"

(三)荷兰人对郑成功宣布的马尼拉禁令不配合

除此之外,关于马尼拉贸易禁令的情况让郑荷之间的矛盾到达临界点,以至双方关系破裂。郑成功发布马尼拉贸易禁令的具体时间无从考证,但可以确定的是在 1639 年马尼拉大屠杀之后。1655 年,郑成功写了一封信寄给台湾荷兰长官,信中的内容便是希望荷兰能够禁止前往马尼拉的贸易。"然而,我担心仍有一些在大员的人,或由他处来大员者,请求阁下准其赴马尼拉,或赴马尼拉附近地方,即特肯福(Twakangh )、可克泊(Cockboe)、澎吉(Pangi )、西兰(S hang )、倍根(Biegang)等地。为此恳请阁下不准其申请,没收其帆船及货物,并请阁下考虑给予适当触发,不许其违反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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