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34岁,他成为了高仙芝的幕僚,然后到边疆去工作。一生中,他在塞外待的时间比较长,而且都是他自己主动请缨的。这既是他从小树立的爱国情怀的体现,也是他所怀揣的建立功绩的梦想的追求所在。
正是因为在边塞的工作经历,让他写的诗充满了大漠风情和豪放豪情,成为了一名著名的边塞诗人。当然我们也不能想当然的以为在边疆的生活很轻松愉快,恰恰相反,边疆自古以来都是苦寒之地,其中的艰苦和寂寞是一般人不能体会的,但是岑参却从这种苦寒和寂寞中体会到了另外一种美,那就是祖国的辽阔和壮丽,风光的雄伟和豪迈。这才是大唐帝国的精神和力量啊。
有历史记载了这么一个小片段,岑参在向大漠进发的时候,路过驿站,马匹在驿站吃饱喝足后,付清了饲料钱,然后不再停留,一路向西,只留下了夕阳下西去的背影和无限的大漠,可想而知,这个时候的岑参不再是一个柔弱的诗人,而且代表大唐帝国的一员充满活力和朝气的年轻武将。
在祖国的边疆生活不易,写诗也不易,写诗的笔墨和纸都是稀缺的。所以竟然出现了将笔墨作为陪葬品的现象。这里有一首诗可以证明,当时岑参给一位进京的官员写了一首诗。